第五十二章

 道德经     |      残箫

  天下有始①,以为天下母②。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③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没身不殆。塞其兑,闭其门④,终身不勤⑤。开其兑,济其事⑥,终身不救。见小曰明⑦,守柔曰强⑧。用其光,复归其明⑨,无遗身殃⑩;是为袭常⑾。


[注释]

  ①始:本始,此处指“道”。

  ②母:根源,此处指“道”。

  ③子:派生物,指由“母”所产生的万物。

  ④塞其兑,闭其门:兑,指口,引伸为孔穴;门,指门径。此句意为:塞住嗜欲的孔穴,闭上欲念的门径。

  ⑤勤:劳作。

  ⑥开其兑,济其事:打开嗜欲的孔穴,增加纷杂的事件。

  ⑦见小曰明:小,细微。能察见细微,才叫做“明”

  ⑧强:强健,自强不息。

  ⑨用其光,复归其明:光向外照射,明向内透亮。发光体本身为“明”,照向外物为光。

  ⑩无遗身殃:不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灾祸。

  ⑾袭常:袭承常道。


[译文]

  天地万物本身都有起始,这个始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源。如果知道根源,就能认识万物,如果认识了万事万物,又把握着万物的根本,那么终身都不会有危险。塞住欲念的孔穴,闭起欲念的门径,终身都不会有烦扰之事。如果打开欲念的孔穴,就会增添纷杂的事件,终身都不可救治。能够察见到细微的,叫做“明”;能够持守柔弱的,叫做“强”。运用其光芒,返照内在的明,不会给自己带来灾难,这就叫做万世不绝的“常道”。


[引语]

  本章是继四十七章后再次论述哲学上的认识论问题。老子认为,天下自然万物的生长和发展有一个总的根源,人应该从万物中去追索这个总根源,把握原则。人们认识天下万物但不能离开总根源,不要向外奔逐,否则将会离失自我。在认识活动中,要除去私欲与妄见的蔽障,以真正把握事物的本质及规律。


[评析]

  在本章中,老子又一次使用了“母”、“子”这对概念。在这里,“母”就是“道”,“子”就是天下万物,因而母和子的关系,就是道和万物;理论和实际;抽象思维和感性认识;本和末等关系的代名词。张松如认为“所谓既得其母,以知其子;既知其子,复守其母,正是把概念形成的理论证明,当作对具体事物认识的方法了。西周以来,中国已经产生了例如五行说那样原始、自发的唯物论。当老子第一次试图把那种元素化的‘物理性形式’推进到更高阶段的理论性的形式时,他的理论形式的唯物主义思想,也因受到了历史与科学条件的限制而表现出某种不成熟性,这种不成熟性,反映到更为复杂的认识论领域中来,就很容易带上一种以‘道’观物的特点。这是老子在认识上失足落水的一个重要原因。”(《老子校读》第301页)我们基本上同意这种观点,但又认为老子的确是强调抽象思维,对抽象思维和感性认识的关系讲得不够清楚,这是我们从本章内容中所得知的,不过不能把这一点加以夸大,相反,我们感到,老子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引用了辩证的方法,他的“知母”、“知子”的观点是老子哲学思想的精华之一,不仅在春秋末年甚至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,其思想水平是许多哲学家所不及的。本章的言外之意在于,世人都好逞聪明,不知收敛内省,这是很危险的事情,他恳切地希望人们不可一味外露,而要内蓄、收敛,就不会给自身带来灾祸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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